AI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办法7月15日施行!禁虚拟伴侣严控未成年全球首部专项规章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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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5日,备受关注的《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将正式施行。这是全球第一部专门针对AI拟人化互动服务的专项法律法规,其出台引发了行业内外的高度关注和激烈讨论。该办法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联合制定,经过了长达一年多的起草、征求意见和试点测试。办法的核心内容可以用一句话概括:AI拟人化互动服务必须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进行,不能借"AI+"之名践踏伦理红线。办法中最引人关注的条款集中在"禁止性规定"部分——严禁向未成年人提供虚拟亲属、虚拟伴侣等虚拟亲密关系服务,同时要求所有AI拟人化服务必须在用户交互界面的显著位置标注"AI生成内容"提示,防止用户无法区分AI和真实人类。AI拟人化互动服务指的是那些"通过人工智能技术模拟人类的外貌、声音、表情、语言和行为方式与用户进行实时交互的服务"。这一精准的定义几乎覆盖了当前市场上所有"热门"的AI应用形态——数字人直播、AI陪聊、虚拟角色扮演、AI心理咨询、智能语音助手的人格化版本等。

字节跳动和阿里巴巴紧急下架AI伴侣产品

办法正式施行之前,监管层的"信号弹"已经引发了市场的一系列连锁反应。2026年7月5日,字节跳动旗下的豆包和阿里巴巴旗下的千问同日宣布其智能体功能将于7月15日正式下线。两家的智能体功能都允许用户创建具有特定性格和人设的虚拟角色进行对话交互,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被归入"拟人化互动服务"的范畴。两家公司在声明中均表示,此次功能下线是为了确保符合即将施行的新规要求,待完成合规改造后将重新上线。字节跳动和阿里巴巴的"默契"行动在市场层面产生了巨大的示范效应。之后包括百度、腾讯、小冰公司和科大讯飞在内的多家拥有AI陪聊或虚拟角色产品的公司也纷纷进入了"合规自查模式"。据业内人士透露,这些公司正在对各自的产品进行全面的合规性审计——从用户界面的"AI标签"准确性到未成年人的使用限制机制,从用户数据存储的安全性到内容生成的技术过滤机制——全部都需要对照办法的标准重新调整。对于"AI伴侣"类产品的开发者来说,办法的影响几乎是颠覆性的。2024年到2026年之间,中国AI伴侣市场经历了爆发式增长,以星野、Glow、筑梦岛等为代表的虚拟伴侣平台注册用户总数已超过3000万,其中约40%的用户为25岁以下的年轻人。AI伴侣产品主要提供的是"情感陪伴"和"虚拟社交"服务,用户可以自定义虚拟伴侣的外貌、性格、声音和说话方式,并在持续的对话中建立一种"准亲密关系"。

数字人直播产业的合规化转型

AI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办法对正在狂飙猛进的数字人直播产业有着最为直接和深远的规范作用。自2024年起,数字人直播在中国电商领域迅速崛起,成千上万的商家开始在抖音、快手和淘宝上使用AI数字人24小时不间断直播带货。据行业数据,2026年上半年数字人直播的市场规模已经突破500亿元人民币,每天活跃的数字人直播带货账号超过10万个。这些数字人主播24小时不间断工作、不需要工资、不会疲倦,极大地降低了直播带货的运营成本。但数字人直播的野蛮生长也引发了一系列问题。最突出的问题是消费者权益保障——大量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AI数字人完成了交易,直到售后环节才意识到自己一直在和AI对话。办法第八条明确要求数字人直播服务提供者必须在直播间的醒目位置标注"该主播为AI数字人"等提示信息。同时对数字人直播的内容合规提出了更高要求——数字人在直播过程中不得传播违法信息、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利用AI技术欺骗误导消费者。办法施行后,数字人直播行业预计将出现一轮"合规淘汰"。那些使用低质量数字人"粗放式"直播带货、没有清晰的AI标注甚至利用AI数字人进行虚假宣传的商家将面临严厉处罚。而合规的数字人直播平台需要投入额外的人力和技术成本来满足办法的各项要求,包括建立用户反馈和投诉处理机制、数字人内容的人工抽查和审核机制等。合规成本的增加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压缩数字人直播的利润空间,但从长远来看这有利于产业的健康发展。

合规框架下数字人产业的商业机会展望

尽管办法的施行给部分AI拟人化服务带来了短期的合规阵痛,但从更广阔的商业视角来看,一个清晰透明的监管框架实际上为数字人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最好的制度保障。在办法出台之前,数字人产业的商业模式长期处于"政策灰色地带"——创业者担心投入巨资开发的产品某天突然被监管叫停,投资机构也因政策不确定性而不敢大举进入。办法的施行扫清了最大的政策不确定性。在合规框架下,数字人产业将呈现出几个清晰的商业发展方向。第一个方向是企业级数字人服务的规模化增长。由于办法明确禁止针对未成年人的AI虚拟亲密关系服务,面向成人的、以效率和工具属性为核心的数字人服务反而获得了更为清晰的发展空间。客服数字人、培训数字人、导购数字人和导游数字人等B端场景的合规要求相对明确,是企业数字化转型投入的优先方向。第二个方向是带有"真实背景"的数字人内容创作。办法虽然严格规范了拟人化互动的边界,但对于非拟人化的AI内容生成没有设立额外的限制。虚拟偶像团体运营、AI短剧制作和AI虚拟主播等商业化场景仍然有充足的合规空间。第三个方向是AI拟人化服务的隐私和安全技术市场将迎来爆发——用于保护未成年人、数据加密和AI内容标注的合规技术将成为新的高增长赛道。多位行业分析人士认为,办法的施行将使中国数字人产业从"野蛮生长"阶段进入"精耕细作"的商业成熟期。那些提前布局合规能力、深耕企业级数字人服务的公司将进一步拉大竞争优势。

对全球AI拟人化监管的示范效应

作为全球第一部专门针对AI拟人化互动服务的专项法规,中国这部办法的施行将对其他国家的AI监管立法产生重要的示范效应。目前全球主要国家在AI监管方面的立法进展参差不齐。欧盟的《人工智能法案》在2025年全面生效,将AI应用按照风险等级分为"不可接受风险""高风险""有限风险"和"最小风险"四类,但该法案侧重的是AI系统的通用安全性而非专门针对拟人化互动服务的特殊性。美国的联邦层面尚未出台统一的AI监管法律,各州的立法五花八门,而日本的AI监管思路则侧重于行业自律和软性引导。中国选择以"拟人化互动"作为AI监管的细分切入点进行专项立法,是一个因地制宜的务实策略——中国是全球AI拟人化互动服务发展最快也最丰富的市场。办法中关于"AI内容标注"的条款已经被多方关注和引用。要求AI在与用户交互时明确标注"我是AI"的这一看似简单的规定,在技术实现上并不容易——文字聊天中的AI提示标签容易实现,但在实时语音通话和视频交互中如何做到"不被用户误解为真人"仍是一个开放的技术和设计问题。总体而言,AI拟人化互动管理办法的施行意味着在AI监管的全球竞赛中,率先推出了一个专门针对"人与AI关系"这一复杂伦理问题的制度框架。

来源: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法治日报、澎湃新闻、财经 发布时间:2026-07-07